荆州古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古城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古城保护利用。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