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第七十三条有效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完毕,有关部门不得作出准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不得进行规划核实及竣工验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