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九条有效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规划选址审批的建设工程,还应当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