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四节 黄线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排洪渠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兼顾排洪功能、安全防护功能和生态景观功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