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有关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公益宣传,报道促进就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增强劳动者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意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