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就业援助第四十四条已修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