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促进第四十八条有效鼓励、支持机场管理机构合理利用运输机场资源,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开拓本区域航空市场,推进航线开辟和航班加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基地航空公司所需用地指标、上缴税费等,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给予政策优惠。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