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第三章 运输机场管理与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机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将运输机场公共信息纳入综合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