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安全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市政公用产品的质量和改善服务水平,保证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者应当确保提供安全、合格的产品和优质、持续、及时、高效、公平的服务。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取得合理回报并承担相应投资和经营风险。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