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