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法规解释的要求。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