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旗人民政府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实行动态管理。

丧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命名条件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条件的,由自治旗人民政府予以撤销命名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