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旗、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从政策、资金上支持和扶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保护、传播、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