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向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租整改,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