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四章 社会预防第十八条已修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利用本区域资源组织开展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校外和假期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