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三章 学校预防第十三条已修改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建立校园暴力的预防应对机制,强化警校联动,防止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现象发生。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