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卫生计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乡村清洁工作。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