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