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保护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