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在实验区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