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请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及时在《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广安人大网以及《广安日报》上刊载。在《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