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和公布第四十二条已修改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应当对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审议后的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并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提交草案修改稿和修改情况的报告。法规草案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进行表决前,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应当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交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