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申请移植古树名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移植申请书,包括树种、编号、树龄、保护级别、移出地、移入地、移植理由等内容;

(二)移植方案,包括移植地点、时间、必要的移植技术和养护措施等内容;

(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其他材料。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