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四章 古树名木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申请移植古树名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移植申请书,包括树种、编号、树龄、保护级别、移出地、移入地、移植理由等内容;(二)移植方案,包括移植地点、时间、必要的移植技术和养护措施等内容;(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其他材料。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