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五章 法规的报批、公布、解释、修改和废止第三十八条有效法规自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常务委员会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