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五章 法规的报批、公布、解释、修改和废止第三十九条有效法规报经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中卫日报、中卫网上刊载。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的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5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