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森林防火技术,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