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森林火灾的预防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