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失业保险费应当以货币形式缴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失业保险费缴费记录,记载单位及职工实际缴费情况。缴费单位、职工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