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严禁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他设施上堆放、晒凉、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和张贴、刻画、喷涂有碍市容的字画。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