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城镇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部进行清洗、粉刷或者维修,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