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本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工作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