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办案行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