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条例/第三章 责任区分第十六条已废止下级机关拒不执行上级机关的判决、裁定、决定的,由下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