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科学技术协会对侵害科学技术工作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科学技术协会可以提供支持和帮助。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