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三章 工作任务第十九条已修改科学技术协会对侵害科学技术工作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科学技术协会可以提供支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