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职工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福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有依法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