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有效

种子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并向购种者出具由经营者签名、加盖所售品种经营企业印章的有效凭证。有效凭证应当载明销售日期、购种者姓名和详细地址、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

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