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实行缺陷种子召回和品种退出制度。对不符合用种标准或可能给农业生产带来隐患的种子,由经营单位负责召回。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有不可克服缺陷的,根据审定权限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向上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退出申请。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