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六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3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