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七十九条有效已划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独立使用的非住宅物业业主应按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承担相应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