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

产权属于环境卫生保洁单位的环卫设施,由环境卫生保洁单位维护。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由物业服务企业从物业管理区域运至垃圾转运站或者环境卫生保洁单位指定的地点后,由环境卫生保洁单位运至垃圾处理厂。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