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效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物业所有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