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按期进行换届改选。因故未能按期换届改选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在此期间,业主委员会应当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