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一般由15人以下的单数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1名执行秘书。执行秘书可以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