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