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适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适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