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本市设立重要建筑和风貌区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重要建筑和风貌区认定、调整和保护规划等有关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由规划、建筑、文物、历史、房产、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