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