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档案征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向档案馆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向捐赠者颁发证书,给予奖励。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享有无偿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