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四十一条有效学校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进行爱国主义、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健康人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