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Chapter 5 教育教学Article 41In force学校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进行爱国主义、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健康人格。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2